“三流一致”已经要求了很多年了,很多老板和会计人员早就烂熟于心,但很多人对于“四流一致”却不是那么敏感。
“三流一致”指的是发票流、资金流和货物流的统一
随着日常的经济活动中,合同的重要性日益提高,因此,在税务稽查中,合同也成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依据,也就顺理成章的提出了“四流一致”,即货物流、资金流、发票流、合同流一致。
四流不一致会怎样?经济交易过程中,如果不能保证货物流(劳务流)、资金流、发票流的相互统一,则可能涉嫌虚开发票,若被税务部门认定为虚开发票,则不能抵扣进项抵扣,不能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不仅需要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还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比如:
简单总结下就是:
该公司此笔交易资金流和发票流不一致,支付的总金额还大于整个开票的价税。
虽然合同流、发票流、货物流,都是有处理一致的,但是资金流不一致,最终被认定为违反税收管理的行为处以3000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