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局:
为加强企业创新联合体建设,强化创新主体协同,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杭州市企业创新联合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企业创新联合体是充分发挥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以制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攻关为牵引,由创新能力突出的优势企业牵头,将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有效组织起来协同攻关的任务型、体系化的创新组织。企业创新联合体是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的战斗主力,是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申报条件
组建市级企业创新联合体一般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较强的产业带动能力。牵头单位应为浙江省科技領军企业、浙江省链主企业、国家链主企业,具备较高的行业影响力,技术创新能力强,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
2.具备较强的研发实力。聚力打造三大科创高地和五大产业生态圈,以攻克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可控为根本,科研开发能力强、队伍稳定,并具有良好的科研基础设施、仪器设备支撑,牵头单位2022年度研发投入不少于3000万元。
3.具备良好的资源整合能力。牵头单位具备集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的能力;创新联合体各参与单位共同签订组建协议,明确攻关的重大课题和各方任务分工、权利义务等;有较强的技术转移转化和产业化能力,牵头单位与成员单位间已开展联合攻关项目不少于1项。
三、申报程序
1.企业申请。由牵头单位填报《杭州市企业创新联合体建设申报书》(附件1),于11月15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可编辑word版及盖章扫描PDF版)报送所在地区、县(市)科技局。
2.审核推荐。由各区、县(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现场走访(答辩评审)等程序,确定推荐备案名单。请各区、县(市)科技局11月20日前将推荐名单(附件2)排序后盖章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处。
四、其他事项
1.企业创新联合体是核心关键技术攻关的重要举措,请各区、县(市)科技局做好辅导和服务,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发动工作。
2.请各区、县(市)科技局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实际,好中选优做好推荐工作。
3.优先推荐市级企业创新联合体申报省级创新联合体,支持市企业创新联合体申报承担国家、省、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对市级企业创新联合体给予资金资助及科技金融、科技人才等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