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人数要求有什么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规定发起人的低限额,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国际惯例。如果发起人的低限额没有规定,一则发起人太少难以履行发起人的义务,二则防止少数发起人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发起人的高限额则无规定的必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要满足什么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有发起人,发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发起人应当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的低限额。中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股本总额为公司股票面值与股份总数的乘积。同时还规定,公司注册资本的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低限额需要高于人民币500万元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在发起设立的情况下,发起人应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在募集设立的情况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数的35%。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股份有限